日期:2025-04-09作者: 浏览量:
各学院,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办法(2024年修订)》(西南林教〔2024〕17号)要求,为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督导、教学工作督导员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教育教学督导、教学工作督导员。
二、考核时间范围
2024—2025学年第1学期。
三、考核办法
按照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办法(2024年修订)》执行。
四、考核相关要求及说明
(一)坚持“严格要求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开、注重实绩”的原则。 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”四个等次。
(二)校级教育教学督导、教学工作督导员根据个人参加听课看课、毕业论文抽查、教学评估等工作,认真填写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表》(见附件1),并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致知楼211室,电子版发联系人钉钉。
(三)当年退休的教学工作督导员,不参加考核。参与研究生教学督导的教学工作督导员由研究生院组织考核,并在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表》“考核结果”栏签署意见后将表格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。
(四)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表》请用A4纸双面打印,填写内容可手写(黑色碳素笔)或电子版打印,但“被考核人意见”栏须本人手写并签名。
(五)院级教育教学督导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参照校级教育教学督导进行。
(六)考核工作中若有任何疑问,请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咨询。
联系人:姚萍霞,致知楼211室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25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