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4-12-31作者: 浏览量:
各学院:
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也是教师教学考核重要的组成部分。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、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。为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学生主体作用,全面做好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教范围
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本科生课程。
二、评教时间
2024年12月31日-2025年2月16日。
三、评教流程
新教务系统学生评价模块使用流程:
1.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;
2. 点击教学评价-学生评价;
3. 选择左列本学期已结束课程,对应右列选项,逐一进行评价;
4. 评价完毕,仔细查看总分(一经提交无法修改),若无需修改,直接点击提交,完成评价。
四、其他
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、一流课程申报、课程等级认定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的重要参考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,通知学生按时、客观完成相关课程的教学评价,评教完成后学生方可查看该门课程成绩。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、利诱等手段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。
联系人:曾洁;联系电话:63863744。
特此通知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24年12月31日